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及相关规定,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时,单位为您缴纳的“统筹基金”部分,会按您在各参保地的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现行规定为缴费基数的12%)进行折算转移。 这个金额会全额转入您新就业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转移什么?
计算标准(最关键):
举个例子:
为什么只转12%,而不是全额(如16%)?
简单来说,社保跨省转移时,单位缴纳的“统筹基金”按您缴费基数的12%进行折算转移,而不是全额转移。这并不影响您个人的缴费年限和权益,主要是地区间统筹基金的平衡机制。您需要关注的是确保所有参保地的缴费记录都成功合并到您退休前的最后参保地,以保证累计年限和账户金额的完整性。
建议在办理转移前后,通过当地社保官网、APP或电话查询转移进度和账户合并情况,确保无误。